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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怡丰印染有限公司年印染加工2000万件特种高档针织服装、5160吨针织印染面料、32380万米面料生产线项目 环评公示单
发布者:李小红   发布时间:2024-07-31 16:53:28


(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浙江怡丰印染有限公司位于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越北路华阳村,主要从事纺织品的染色加工,公司占地面积138亩,总建筑面积191645平方米。

企业年印染加工2000万件特种高档针织服装、27000万米面料生产线项目于2021630日经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审批通过(绍市环审[2021]44号),于202110月进行了(先行)自主验收,验收规模为:年印染加工27000万米面料的生产能力,尚有7台定型机、5台烘干机及相关服装制造设备未到位,其余均已到位。

企业于20223月将其名下的印染产能2000万米(折算吨位8875吨)、12000tec(等价值)、20台(分别为250kg3台、300kg2台及500kg15台,小计8850kg)染缸指标、50/日废水存量指标转让给浙江新三印印染有限公司。

浙江金典印染有限公司原股东经与884444黄大仙资料有限公司友好协商,于20242月完成了股权转让变更,至此浙江金典印染有限公司成为884444黄大仙资料有限公司控股的全资子公司。目前884444黄大仙资料有限公司下属印染全资子公司有浙江金典印染有限公司、浙江怡丰印染有限公司、绍兴华夏印染有限公司(均为同一法人),集团公司在对各子公司进行深入调研后,拟计划将浙江金典印染有限公司3590吨/日废水排放指标、印染产能针织印染面料5160/年、机织印染面料7380万米/年及能耗指标26591吨标准煤/年(等价值)、18台定型机、73台染色机、5台圆网印花机、3台平网印花机等生产设备和相对应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转移至浙江怡丰印染有限公司,同时对浙江怡丰印染有限公司进行节能改造,淘汰部分老旧设备和新增部分设备,实施浙江怡丰印染有限公司年印染加工2000万米特种高档针织服装、5160吨针织印染面料、32380万米面料生产线项目

根据企业产品方案、生产工艺,项目新增产品N/R针织布、全棉梭织布在成品前需先拉幅烘干后再定型,因此需增加拉幅烘干机3台。按照《关于印染类项目环评审批事项技术研讨会备忘录》[20211]文件精神,浙江金典印染有限公司2022年在全区亩均综合绩效评价过程中排序为A,转入怡丰3590/日排污指标,可配置拉幅烘干机3台,本项目拟新增3台拉幅烘干机,符合上述政策。

该项目已取得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代码:2407-330603-89-02-133200)。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主要为评价范围内空气质量应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及规划保护目标。

声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厂区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现状和规划声环境敏感点。

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厂区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利用现有企业闲置车间实施,不需新增土地,项目占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营运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企业位于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根据关于调整《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部分指标执行要求的公告(公告 2015年 第41号),本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制网废水经单独预处理,六价铬达《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1中标准要求(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六价铬排放浓度≤0.5mg/L)后与其他废水汇集经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中的间接排放标准及修改单和公告 2015年 第41号中标准要求后进入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废水经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后达到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中载明要求后排入钱塘江。因此,企业排放的废水对厂区周围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营运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为定型废气、拉幅烘干废气、烘干废气、数码印花废气、蒸化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烧毛废气、烫光废气、起毛、剪毛等产生的纤维尘、食堂油烟废气等,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油烟、SO2NOx、醋酸、硫化氢和氨气等。其中定型、拉幅烘干及烘干废气采用水喷淋+间接冷却+静电废气治理装置处理通过35m排气筒达标排放;数码印花蒸化采用次氯酸钠氧化+碱液喷淋废气治理装置处理通过35m排气筒达标排放;烧毛废气废气采用 水喷淋+静电废气治理装置处理后通过35m排气筒排达标排放称料间(含烫光燃气废气)废气采用次氯酸钠氧化+碱液喷淋废气治理装置处理后通过35m排气筒排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采用 次氯酸钠氧化+碱液喷淋废气治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达标排放根据污染源强核算,项目各污染因子产生量较小,且采取的治理设施均属于可行技术,经治理设施治理后各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主要噪声源强是生产设备及废气处理时引风机的噪声,项目实施后,生产车间平均噪声级约为80.0dB。通过对高噪声设备底座安装减振垫,车间门窗采用隔声处理,经以上隔音、消声措施后,隔声量达到30.0dB以上,车间外排噪声在50.0dB以下,经距离衰减和屏障衰减后厂区四周昼夜间外排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周围声环境质量仍能满足功能要求

营运期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固体废物中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理。废品布、纤维收尘、废膜、废网及普通废包装材料等,厂方应及时联系物资公司进行回收利用定型废油、定型油泥、含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废墨水盒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列明的危险废物,贮存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执行,其中含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废墨水盒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定型废油和定型油泥收集后绍兴光之源环保有限公司回收处置。白泥委托绍兴华纯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处理。污泥委托浙江龙德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由城市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后统一处理。

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实施后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见表2

2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

环境

定型机、拉幅烘干机及烘干机废气排放口

SO2NOx

对定型机、拉幅烘干机、拉幅整理机及烘干机废气采用负压收集,进、出布口安装收集装置,收集后采用“水喷淋+间接冷却+静电”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35m排气筒排放。

加强定型机废气处理装置的日常维护,对定型机废气烟道进行定期清洗。

企业不设定型车间应急通风装置。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要求。

颗粒物、油烟、VOCs、

臭气浓度

《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 表1中的新建企业限值要求。

数码印花、蒸化机废气排放口

非甲烷总烃

收集后采用“次氯酸钠氧化+碱液喷淋”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35m排气筒排放。

称料间废气排放口

非甲烷总烃

称科间废气收集后采用“次氯酸钠氧化+碱液喷淋”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35m排气筒达标排放

起毛机、剪毛机

纤维尘

(颗粒物)

起毛机、剪毛机产生的纤维尘收集后由自带的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在车间内排放。

烧毛机废气排放口(含燃气废气)

颗粒物

烧毛机采用水喷淋+静电”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35m排气筒排放。

SO2NOx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要求。

烫光机燃气废气排放口

(含燃气废气)

颗粒物

烫光废气就近接入各车间称料间废气处理装置后通过35m排气筒排放。

《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 表1中的新建企业限值要求。

SO2NOx

《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污水站废气排放口

NH3H2S、

臭气浓度

收集后采用 “次氯酸钠氧化+碱液喷淋”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食堂油烟废气排放口

油烟废气

经现有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至屋顶排放。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大型规模。

废气排放口应规范化设置

废气排放口应规范化设置:即设置采样孔及采样平台、设立排污标志牌。

/

地表水环境

DW001总排口

CODcr、氨氮、总氮、总磷、SS、硫化物、BOD5、二氧化氯、AOX、锑、苯胺类、六价铬、色度、pH

⑴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厂区屋面雨水架空排放,地面雨水接入污水处理站。

⑵间接冷却水循环回用,蒸汽冷凝水经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

⑶企业已建的1套总处理规模为20000t/d的污水预处理系统(含20000t/d中水回用),1套5000t/d的碱减量废水酸析装置,1套丝光废水淡碱回收装置。

利用天圣化纤二分厂新建的1套5400t/d碱减量废水酸析装置、1套36000t/d污水预处理及回用工程(包括23400t/d中水回用系统),均须委托有相应资质(建设部门核发的综合、行业专项等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含环保设施)进行设计,施工阶段应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日常运营期间企业应把环保设施安全落实到生产经营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建立环保设施台账和维护管理制度,对环保设施操作、有限空间操作等危险作业相关岗位人员开展安全操作规程、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等专项安全培训教育。

天圣化纤二分厂仅负责污水处理的土建工程,污水处理设计、运行及管理均由怡丰印染负责。

⑷丝光废水经淡碱回收、碱减量废水经单独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汇集经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初沉+中和+厌氧生化+好氧+二沉+终沉;浓水:芬顿系统)处理达《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中的间接排放标准及修改单中标准要求后送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后排入钱塘江。

⑸设有1只600m31只1300m3的事故应急池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中的间接排放标准及修改单和公告2015年第41号中标准

废水规范化排放口

设一个标准化的总排污口,设置排放口监控站房、采样口和标志牌。排污口已设流量计并设置在线监测装置,在线监测pH值、COD、氨氮、总氮,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由专业运维单位运行维护。

/

声环境

生产设备及风机

Leq(A)

⑴新购设备选用低噪声的设备。

⑵噪声大、产生振动的所有设备底座安装减振装置或减振垫。对于风机类设备的进出口管道,以及因工艺需要排气放空的管线,采取合适的消音措施(如匹配的消声器),减少气流脉动噪声。较大型机泵类设备、振动筛等产生振动的设备,加装减振装置,减少振动引起的噪声。

⑶对空压机、水泵等类的噪声设备可装隔声罩。根据调查研究,1毫米厚度钢板隔声量在10dB,因此要求采用1毫米以上的钢板做隔声罩。此外,为减少隔声罩与罩壁产生共振与吻合效应,在罩壁内应粘衬薄橡胶层,以增加阻尼效果。

⑷窗采用双层铝固定窗,门采用合金隔声门。风机进出口安装消声器。

⑸加强噪声设备的管理,避免因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噪声增大。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其中西北侧为4类标准

固体

废物

⑴废布料、纤维收尘、废膜、废网、普通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贮存在室内,由物资公司回收利用。

⑵废墨水盒、含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定型废油、定型油泥均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贮存在危废仓库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其中含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废墨水盒委托绍兴华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定型废油及定型油泥收集后委托绍兴光之源环保有限公司。

收集:根据危险废物产生的工艺特征、排放周期、危险废物特性、废物管理计划等因素制定收集计划。该计划应包括收集任务、收集目标及原则、危险废物特性评估、危险废物收集量估算、收集作业范围和方法、收集设备与包装容器、安全生产与防护、工程防护与事故应急、进度安排与组织管理等内容。同时,危险废物收集应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至少包括适用范围、操作程序和方法、专用设备和工具、转移和交换、应急防护等。收集和转运作业人员应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

内部转运:当危险废物进行内部转运作业应达到如下要求:1、综合考虑厂区的实际情况,尽量避开办公区和活动区;2、采用专用的工具,并填写《危险废物厂内转运记录表》。当内部转运结束,应对转运线路进行检查和清理,确保无危险废物遗失在转运路上。

暂存:1、危险废物储存设施应配备照明设施和消防设施:按危险废物的种类和特性进行分区贮存;2、废弃危险化学品贮存应满足《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GB15603-199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防治办法》的要求。危险废物储存要求防渗漏,防雨淋、防流失。暂存场地设有顶棚,场地周围设置有围堰,能防治固废堆放引起的二次污染。地面和围堰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相容,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材料或花岗岩材料。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3、建立危险废物台帐制度,危险废物进出库交接记录等;4、贮存设施应根据贮存的废物种类和特性设立标志。

处置:企业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申报固体废弃物的类型、处置方法,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前,必须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规定执行,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经批准后,产生单位应当向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联系单。产生单位应当在危险废物转移前三日内报告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并同时将预期到达时间报告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运输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运输过程车厢严禁敞开,禁止车厢破损、密闭性能不好有可能导致撒漏的运输车辆运输固废;车辆行驶路线应尽量绕开居住区,尤其是密集居住区,减少车辆运行对居住区的影响。在具体运营中还应严格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条例》进行操作,并给运输车辆安装特殊识别标志

碱减量污泥(白泥)委托绍兴华纯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处理。白泥(粗对苯二甲酸)固废暂存间应采取封闭式结构,基础面必须进行防渗处理,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厘米/秒),或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毫米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贮存场周边设置导流渠,防止雨水径流进入贮存场内。贮存场内设置渗滤液集排水设施。

污泥收集后贮存在污泥仓库内,委托浙江龙德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⑸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⑴提升生产装置水平,加强管道接口的严密性,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⑵污水站地面要做好防水、防渗漏措施;

⑶防止地面积水,在易积水的地面,按防渗漏地面要求设计;

⑷加强检查,防水设施及地埋管道要定期检查,防渗漏地面、排水沟和雨水沟要定期检查,防止出现地面裂痕,并及时修补;

⑸做好危险废物堆场的防雨、防渗漏措施,危险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性质进行分类收集和暂存,堆场四周应设集水沟,渗沥水纳入污水处理系统,以防二次污染。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做好建筑安全防范措施、原料及产品贮运、生产过程火灾风险防范措施、工艺技术设计安全防范措施、电气、电讯安全防范措施、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管道安全防范措施、事故应急预案等。

2、根据浙应急基础【2022】143号文件在设计阶段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建设部门核发的综合、行业专项等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含环保设施)进行设计,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要求,自行开展或组织环保和安全生产有关专家参与设计审查,出具审查报告,并按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在施工阶段应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依法、依规进行环保设施验收,确保环保设施符合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要求,并形成书面报告;日常运营期间应把环保设施安全落实到生产经营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建立环保设施台账和维护管理制度,对环保设施操作、有限空间操作等危险作业相关岗位人员开展安全操作规程、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等专项安全培训教育。依法依规开展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定期进行安全可靠性鉴定,设置必要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和联锁保护,严格日常安全检查。要严格执行吊装、动火、登高、有限空间、检维修等危险作业审批制度,落实安全隔离措施,实施现场安全监护,配齐应急处置装备,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怡丰印染有限公司年印染加工2000万件特种高档针织服装、5160吨针织印染面料、32380万米面料生产线项目位于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越北路华阳村,项目实施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同时该项目符合当地的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绍兴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该项目引进先进的印染和后整理设备、具有较高的清洁生产水;经采取相应措施后,排放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建设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评[2016]150 号)中相关要求,本项目符合环保审批原则。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要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需查阅本项目环评文件简本,可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要,查阅环评文件简本时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浙江怡丰印染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莎娜             联系电话:15757585391

环评单位:浙江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雅丽             联系电话:13857590108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所在地周围居民及周围相关企事业单位。

主要事项:会将所回收的反馈意见的原始资料存档备查,认真考虑公众意见;或者组织专家咨询委员会,由其对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有关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进行审议,判断其合理性并提出处理建议;并在环境影响报告表中附具对公众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在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之内(2024731日~ 2024814日),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信息,也可将意见以书面的形式送交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注】:建议团体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签名并说明联系方式。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4731日~ 2024814

(十)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有关审批科室的联系方式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88604938

(十一)在报送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向公众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公众可在环评报告审批前,环境影响报告表将在环评单位进行公开供查阅。


浙江怡丰印染有限公司

            2024731


  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
  • 工厂地址: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兴滨路6756号(兴滨路北到底)
  • 办公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本觉路58号 天圣大厦(绍兴) 邮编:31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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